EMS電磁波耐受法規說明 (Electro Magnetic Susceptibility)
人體模擬:純粹模擬人體碰觸系統設備的導體或經由鄰近物件對電子設備系統造成的影響。
EN61000-4-2靜電放電(ESD)測試技術法規說明。
實際環境靜電可達35kV(低相對溼度),在辦公室內可達15kV左右。
靜電的能量:Ener = ½ x CV² (電荷守恆Q = CV = 常數)。
實驗室測試設置說明:桌上型設備(Table-Top Equipment)
擺設高度需0.8m之木製桌於RGP上
HCP置於木製桌上,大小為1.6m x 0.8m
EUT置於HCP上以0.5mm厚之絕緣墊板隔離
EUT與HCP每邊的距離至少應大於0.1m
EUT過大,允許使用相同材質及大小的HCP,測試桌桌面可加大或併桌,HCP間之距離為0.3m
HCP不可相連接
每面HCP皆須使用端點具470kΩ電阻之Cable與RGP連接
任何與EUT相伴隨之週邊都應被相同擺置
EN/IEC 61000-4-2 及 IEC 801-2 之法規要求如下:
1a - Contact Discharge 1b - Air Discharge
Level Test Voltage (kV) Level Test Voltage (kV)
1 2 1 2
2 4 2 4
3 6 3 8
4 8 4 15
☼ Special ☼ Special
☼ 是 Open Level,可於設備能量允許的情況下被指定測試電壓。
接觸放電與空氣放電是兩種不同的放電方法,亦即該兩種方法並不意味著其測試嚴謹性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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