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SMI 是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缩写。 根据台湾经济部公告,从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进入台湾地区的产品要实行电磁兼容性和安规两个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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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类别 | 申请种类 | 准备资料 |
符合性声明
| 新申请
| 1. 符合性声明指定代码申请书(附件一) 一式一份 (PS:申办人签名处请不要签名)
2.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
商品型式认可-乙类
(每个产品皆要申请) | 新申请
| 1. 申请书(附件二) 一式一份 (请勾新申请)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使用手册(手册上皆要有申请的全部型号,如无全部型号,请提供文件共享之声明书(附件三),参考注1) 5. T或C字轨标识样示及位置图(附件四) (如在Label上请提供Label即可) 6. Label样示及位置图(附件五) 7. 电路方块图
8. 对策组件(附件六) (有修改则请提供)
9. 干扰源 |
| 系列申请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增列系列型式)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原申请件证书正本
5. 使用手册、T或C字轨标识样示及位置图、Label、电路方块图、对策组件、干扰源;上述这些数据,如与原申请件相同,则请提供系列文件皆同原申请件的声明书(附件七),如不相同,请另外提供新的数据 |
| 核备案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申请核准)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核备申请函(附件八)
5. 使用手册、T或C字轨标识样示及位置图、Label、电路方块图、对策组件、干扰源;上述这些数据,如与原申请件相同,则请提供系列文件皆同原申请件的声明书,如不相同,请另外提供新的数据 |
| 延授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延展申请案)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原申请件证书正本(需为新规证书) |
| 授权 | 1. 商品型式认可授权书(附件九) à 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互相填好数据后用印即可,不需送BSMI |
验证登录-乙类
| 新申请
| 1. 申请书(附件十) 一式一份 (请勾新申请案)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符合型式声明书(附件十一) (申请书火把软件内的-印列相关附件)
5. 模式二+四 & 二+五须另附ISO证书,模式二+七须另附工厂检查报告
6. 使用手册(手册上皆要有申请的全部型号,如无全部型号,请提供文件共享之声明书)
7. Label (上面需有R字轨标识)
8. 电路方块图
9. 对策组件(有修改则请提供)
9. 干扰源 |
| 系列申请
| 1. 申请书 (请勾增列系列型号)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符合型式声明书
5. 模式二+四 & 二+五须附ISO证书,模式二+七须附工厂检查报告
6. 原申请件证书正本
7. 使用手册、T或C字轨标识样示及位置图、Label、电路方块图、对策组件、干扰源;上述这些数据,如皆与原申请件相同,则请提供系列文件皆同原申请件的声明书,如不相同,则请另外提供新的数据 |
| 核备案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核备案)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但须与申请人一致)
4. 核备申请函
5. 使用手册、T或C字轨标识样示及位置图、Label、电路方块图、对策组件、干扰源;上述这些数据,如与原申请件相同,则请提供系列文件皆同原申请件的声明书,如不相同,请另外提供新的数据 |
| 延展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延展申请案)
2.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3. 原申请件证书正本(需为新规证书) |
| 授权
证书授权仅适用国外进口之产品 | 1. 申请书 一式一份 (请勾授权申请案)
2. 商品验证登录进口通关授权书(附件十二) (申请书火把软件内的-印列相关附件)
3. 申请书电子文件(火把软件)
4. 被授权人之公司证明文件(如营利事业登记证、公司登记证、公司执照或工厂登记证皆可) |
注1:如申请的型号太多,使用手册及其它技术文件上无法全部列出;或厂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为型号共享者故无型号,请提供「文件共享之声明书」 注2:如申请类别为甲类,请提供「甲类切结书」(附件十三),且使用手册内需有甲类警语,并告知EUT上甲类警语标示的位置(附件十四) 注3:如EUT外部有夹CORE(即非固定式的) ,则使用手册内需有夹CORE说明(附件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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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发帖子了 今天发个帖希望对大家做BSMI台湾认证有些许的帮助 附件随后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