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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oudanyu于2011-12-08 10:55发表的 :
首先感谢各位同仁积极而热情的回复,其次,对于自己提出这种没营养的问题表示惭愧,因为进入这个行业已三年多将近四年了...凡事应该有一定的判断了...
再次,我重新对这个问题有个新的认识:
产品结构分析:独立的驱动+独立的LED模组(根据IEC/EN标准可看做是III类灯具或者当成一个零部件);
电源外置,且能与灯板部分分离,要分两种情况考量:
1.灯板不带驱动单独出货:
.......
1.燈板不帶電源,
A.中國建議申請CQC.需要先確定你電源的輸出電壓.申請CQC的嵌入式和固定式的燈具要求相信你能查的到.
B.去歐洲,如果你的燈具輸入電壓在或許不需要做LVD的部分,但EMC的部分還是必須的.雖然做EMC也沒有什麼意思.
D.去日本更建議做S-MARK.如果很在意價錢就不建議做了.
2..1
B.僅僅有CE認證的電源是不夠的.除非你拿到電源申請的機構或者小機構.對方才認可CE.另外零部件也沒有申請GS一說.
其餘的也都類似吧.
更感覺你在自問自答...
去歐洲EN62471都是必須的.至於申請GS還是CE.這個看你自己的需求.早就是做GS送CE的了...
另外,你這個是有兩種安裝方式.雖然都有用到吊裝,但一個吊索可見一個不可見.所有的機構都會給你按照兩個證書來發的.因為類別不同.你都做了那麼久的認證,相信你清楚這點.最好產品型號名區分一下.不區分也可以,說明書做的仔細點.不要讓生產或者銷售的人迷糊就好.
另外你要解決好電源固定方式的問題.要不你帶電源銷售的認證幾乎都會遇到問題...
至於更細的,我也說不上來了.以前的公司我就是因為這個破東西跟別人吵翻走人的...當時UL的安裝方式我是選了3種...價錢可不是一般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