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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通知

我会将于2011年10月10日起接受办理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补办手续,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并将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复印件传真至010-82024318,同时请将本人两寸正规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d@ciq.org.cn(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为邮件标题)。证书补办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补办证书收取工本费90元/人,请于截止日期前汇款至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银行汇款:
户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
帐号:11001085800056014693

汇款后保留银行底单以备核查。
邮局汇款: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邮编:100029。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补办证书”。
咨询电话:010-62054247。
特此通知!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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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11-10-09 08:16 | [楼 主]    新版 | 旧版安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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