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对于用能产品能效的管理机构为美国能源部(DOE)下属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局(EERE)。其管理的联邦能效法规主要体现为强制性联邦节能标准(最低能效要求,或MEPS)和测试程序。
美国能源部(DOE)对于联邦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可分为四个步骤:
立法框架文件;
初步技术支持文件;
立法提案通告(ANOPR、NOPR、SNOPR);
最终规则。
完成以上步骤后,DOE会在“联邦纪事”(FR)发布最终规则。最终规则一旦发布,新法规就正式实施了,并于第二年的一月份被编入联邦法规(CFR)。
此外,在制定节能标准的过程中,DOE将会同利益相关方考虑是否对相应的测试程序进行修订。如果需要修订,DOE会在节能标准制定的初期(ANOPR前)提出测试程序的NOPR,并在节能标准发布NOPR前发布测试程序的最终规则。也就是说,测试程序应在节能标准前确定。
下面列出2011年前7个月美国能源部(DOE)制修订联邦节能标准和测试程序的最新进展: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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