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谢谢。通知如下:
领取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资格卡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0-7-16 点击数:133
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尚未查询成绩的考生,可登陆网址查询:
http://www.sziqa.com/ExamResult.asp?id=35),请考试合格的人员于7月19日起,到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领取《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资格卡。
领证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8月20日期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均可领取。8月20日后,逢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领取。
领证要求:领证时请出示本人安规网黑名单书(或在校就读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原件。
① 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委托书、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公司代领,需提供公司证明(需盖公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出现证件不符的情况,不予颁发《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以下人员有资格证书,但资格卡尚未到达:傅丹丹。领证时间将另行通知,如有需要,可先领取证书。
领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和平大厦B座401,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联系电话:25593043。
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