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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8楼kingfan于2009-09-02 20:50发表的 :
感觉太媚态了吧!人家还没开始,自己就破了规矩,允许在贴中留电话、留邮箱。真没出息。
作为“专家”也应该对得起大家,弄点见面礼什么的,比如解答一下大家遗留的问题。
也对坛主有些失望。假如论坛与公司有协议,那就把广告内容放在特定位置,譬如网页下部如“沃特测试那样。
不是有规定帖子中不能出现‘QQ’、群、电话、@之类吗?
回答如下:
1.感觉太媚态了吧!人家还没开始,自己就破了规矩,允许在贴中留电话、留邮箱。真没出息。
允许赞助商在特定位置有电话QQ信息和适当宣传的,不知道怎么就媚态和没有出息...2.作为“专家”也应该对得起大家,弄点见面礼什么的,比如解答一下大家遗留的问题。
请问您需要什么礼物?解答问题是后续事情,不可能一出贴就去解答问题吧。请等待,有问题可以提出讨论。3.也对坛主有些失望。假如论坛与公司有协议,那就把广告内容放在特定位置,譬如网页下部如“沃特测试那样。
和赞助商签定协议,具体广告放置具体放在那里,又论坛管理成员考虑,当然兼顾实用性并不影响大家学习讨论为前提。对论坛斑竹失望,请提出意见,我们会改进。4.不是有规定帖子中不能出现‘QQ’、群、电话、@之类吗?
是不允许的,但是对于赞助商在特定的位置例外的,而有电话方式可以方便大家沟通,兼顾大家利益! 希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