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fasten于2007-07-28 14:57发表的 :楼主要厚道!对此类贴以后采取罚款制度,下不为例!
引用第5楼peter_lyj于2007-07-28 15:20发表的 :這話我就不愛聽了.要扣除金幣,首先要向該用戶發個信息說明一下原因,為何要扣除金幣;下次該用戶自然會注意了.又不說明扣除原因,怎麽扣的都不知道,下次能注意到嗎?作為管理員或版主明白,用戶不一定也明白.這也是此版塊的一個漏洞........
引用第9楼adeileo于2007-07-28 16:11发表的 :看来peter_lyj同志还比较直率啊,咱们的论坛开坛不久,难免有些地方不足,构建美好论坛,需要我们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支持!我认为楼主的提议不错。
引用第11楼fasten于2007-07-28 16:19发表的 :不好意思,是否有发短信通知,要问当时管理人员,但是一般都会发的,何况是老版主/总版主。灌水贴现在是要求删除了,几天前的版主会议精神,我支持!
引用第12楼安规菜鸟于2007-07-28 16:43发表的 :好像这一条规定出来很久啦,具体时间就不大记得了,我也试过被人删掉认为是水贴的帖子啦,其实是我发的帖子实在出来规定之前的,但我也接收这样的做法呀。